日期:2017-06-07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在建设类企业资质审核中开展业绩抽查工作的通知》

 

    517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在建设类企业资质审核中开展业绩抽查工作的通知》,今后在建设类企业资质申报审核过程中将开展业绩核查抽查工作,具体如下:

核查抽查重点包括:   

例行核查抽查每期公示企业总数的10%、企业申请总承包资质升级、资质审查过程中有投诉举报的、资质审查过程中,发现企业或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存疑,需进一步核实的。   

核查抽查方法有:   

1、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处组织专门人员负责组织协调业绩核查抽查工作,在建设类企业资质初审公示意见发布后开展。   

2、核查抽查工作主要委托企业申报业绩项目所在地市(州)、扩权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适时组织实地抽查复查工作。

3、企业申报业绩属于四川省行政区域以外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函委托项目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核查。   

4、凡被核查抽查的审批事项,待业绩核查结果反馈后再行发布通告决定。

相关要求如下: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不定期组织开展现场抽查复查工作,在业绩核查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参与弄虚作假或为企业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或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附件:http://www.scjst.gov.cn/news/center/show-1002313.html